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按照GB/T1.1一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GB10631《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是煙花爆竹產品的通用要求,適用于本標準。
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煙花爆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49)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湖南煙花爆竹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山東省淄博市鞭炮煙花日雜公司、瀏陽市荷花山棗出口花炮廠、瀏陽市東方紅煙花制造藝術燃放有限公司、瀏陽市金剛金利煙花制造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朱玉平、黃茶香、方釗、王賢震、曾小軍、間金亮。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煙花爆竹包裝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
本標準適用于煙花爆竹產品的包裝,不適用于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包裝。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462 紙、紙板和紙漿分析試樣水分的測定
GB/T 2679.7 紙板 戳穿強度的測定
GB/T 4857.4 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 第4部分:采用壓力試驗機進行的抗壓和堆碼試驗方法
GB/T 4857.7 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 第7部分:正弦定頻振動試驗方法
GB 10631 煙花爆竹 安全與質量
GB 12463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 19270 水路運輸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安全規范
GB 19359 鐵路運輸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安全規范
GB 19433 空運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安全規范
GB 24426 煙花爆竹 標志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同類包裝single pack
同類煙花爆竹產品進行充裝的包裝方式。
3.2
混合包裝mixed pack
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煙花爆竹產品進行混合充裝的包裝方式。
3.3
填充材料filling material
防止包裝內產品產生相對運動的緩沖材料。
3.4
瓦楞紙箱corrugated box
由瓦楞紙板經模切、壓痕、釘箱或粘箱制成的包裝箱。
3.5
彩色包裝紙color package paper
表面印刷或粘貼有彩色圖案、文字等產品信息的紙張。
3.6
彩箱color box
瓦楞紙箱的一種,其面紙為彩色包裝紙。
4要求
4.1總則
4.1.1煙花爆竹產品應有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
4.1.2煙花爆竹包裝宜采用瓦楞紙箱包裝,在滿足質量安全的條件下,可使用其他材質包裝箱。
4.1.3運輸包裝應具有透氣、防潮、抗震、抗壓等性能,每件毛重不超過30kg。
4.1.4煙花爆竹產品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容器體積應符合包裝內產品品種規格的設計要求。
4.1.5應嚴格區分專業燃放類和個人燃放類煙花爆竹產品的包裝,專業燃放類產品包裝(包括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應使用單一色彩(瓦楞紙原色、灰色、草黃)的包裝,不應使用其他彩色包裝;個人燃放類產品包裝可使用對比度鮮明的彩色包裝。
4.1.6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應封裝牢固、封口嚴密。
4.1.7成箱產品的跌落試驗應符合GB10631的要求。
4.1.8煙花爆竹產品采用內卡、填充材料包裝后,應保證在正常裝御、運輸條件下包裝內物品不移動、不露出。
4.1.9包裝內物品產生相對運動的距離應小于等于5mm。
4.1.10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的包裝箱箱體、包角壓痕應深淺一致,壓痕線寬應≤15mm,折線居中,無裂破、斷線、重線等缺陷,不應有多余的壓痕線。
4.1.11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的包裝箱采用粘合方式搭接時,搭舌寬度應≥30mm,且粘合劑應涂布均勻、充分、無溢出,粘合面剝離時面紙不分離。
4.1.12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的包裝箱采用釘合方式搭接時,搭舌寬度應≥35mm,箱釘應使用帶鍍層的低碳鋼扁絲,不應有銹斑、剝層、龜裂或其他使用上的缺陷,且箱釘應沿搭舌中線釘合,排列整齊,間隔均勻,釘距應≤50mm,釘合接縫處應釘牢、釘透,不得有疊釘、翹釘、不轉腳釘等缺陷。
4.1.13摩擦類產品的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應符合GB10631的要求。
4.2產品包裝
4.2.1運輸包裝
4.2.1.1A級、B級煙花爆竹產品的運輸包裝應采用五層以上的瓦楞紙箱,C級、D級煙花爆竹產品的運輸包裝應采用三層以上的瓦楞紙箱(含彩箱),且符合GB12463和GB10631的要求。滿足運輸安全要求條件下可采用其他材質的包裝箱。
4.2.1.2禮花彈類產品的運輸包裝應采用五層以上瓦楞紙箱加五層內襯,且包裝內產品應使用瓦楞紙盒或內卡進行固定。
4.2.1.3水路、鐵路和空運的運輸包裝應分別符合GB19270、GB19359、GB19433的技術要求。
4.2.1.4煙花爆竹產品運輸包裝的其他包裝要求見表1。
4.2.2銷售包裝
4.2.2.1煙花爆竹產品的銷售包裝應封閉包裝,無漏藥、浮藥,多個或多發包裝的產品應排列整齊、不松動。
4.2.2.2銷售包裝與運輸包裝等同時,應同時符合銷售包裝與運輸包裝要求。
4.2.2.3煙花爆竹產品銷售包裝的其他包裝要求見表1。
4.3印刷標志
4.3.1包裝箱箱體表面印刷圖案、文字應清晰正確,無涂改,位置準確。
4.3.2標志應符合GB/T191、GB10631和GB24426的要求。
4.4包裝箱(運輸包裝)規格尺寸
4.4.1煙花爆竹產品用包裝箱紙板厚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A級、B級煙花爆竹產品包裝箱紙板厚度應≥4.0mm;
—C級煙花爆竹產品包裝箱(含彩箱)紙板厚度應≥3.0mm;
—D級煙花爆竹產品包裝箱(含彩箱)紙板厚度應≥2.0mm;
—禮花彈類產品包裝箱紙板(含內襯)厚度應≥7.0mm。
4.5包裝物要求
4.5.1一般要求
4.5.1.1煙花爆竹產品包裝用瓦楞紙箱(含彩箱)應采用豎楞紙箱。
4.5.1.2瓦楞紙箱(彩箱)箱體方正,紙箱各折疊部位互成直角,單面箱面紙板不應拼接。
4.5.1.3瓦楞紙箱(彩箱)箱體表面清潔、平整,無裂紋、起泡、破損等缺陷,裁切刀口無明顯毛刺。
4.5.1.4銷售包裝材料應具有防潮性,且不應與煙火藥起化學反應。
4.5.1.5填充材料宜采用軟質填充材料,且應具有一定彈性,防潮,防靜電,易于分割(切割)以滿足不同包裝空隙的填充需要。
4.5.1.6包裝箱需要安裝提手時,提手安裝位置適當,安裝牢固,充裝產品后至少2h自由懸掛后提手不松動、脫落。
4.5.1.7煙花爆竹產品用包裝物在正常運輸和儲存條件下應保證其質量滿足本標準規定的其他要求。
4.5.1.8采用其他材質的包裝箱應符合GB10631和本標準規定的要求。
4.5.2性能要求
4.5.2.1含水率
瓦楞紙箱含水率應為(12土3)%。
4.5.2.2箱蓋
包裝箱箱蓋應牢固、封口嚴實,箱蓋對口不重疊,不錯位,經先合后開270°往復5次,其面層不得有裂縫,里層裂縫長總和不大于50mm。
4.5.2.3堆碼試驗
經5.5.2.3試驗后,包裝箱不應有引起堆碼不穩定的任何變形和破損。
4.5.2.4抗壓力試驗
包裝箱抗壓力試驗實測值應大于或等于抗壓力值P,抗壓力值P按式(1)計算。
P=K? G(H/h-1)×9.8 ……………………(1)
式中:
P—抗壓力值,單位為牛(N);
K—劣變系數(強度系數),見表2;
G—單件包裝毛重,單位為千克(kg);
H—堆碼高度,單位為米(m);
h—包裝箱高度,單位為米(m);
H/h—取整數部分。
4.5.2.5振動試驗
經5.5.2.5試驗后,包裝箱不應出現偏倒、變形等現象。
4.5.2.6戳穿強度
三層瓦楞紙箱(含彩箱)戳穿強度應大于等于6.3J,五層以上瓦楞紙箱(含彩箱)戳穿強度應大于等于10.3J,其他材質包裝箱戳穿強度應大于等于10.3J。
5檢驗方法
5.1總則
目測和使用符合計量要求的器具進行檢驗。
5.2產品包裝
用目測方法進行檢驗。
5.3印刷標志
用目測方法進行檢驗。
5.4包裝箱(運輸包裝)規格尺寸
5.4.1包裝箱紙板厚度用精度為0.1mm的游標卡尺等計量器具進行測量。
5.4.2箱體尺寸用精度為1mm的符合計量要求的器具進行測量。
5.5包裝物要求
5.5.1一般要求
用目測方法進行檢驗。
5.5.2性能要求
5.5.2.1含水率
按GB/T 462檢測。
5.5.2.2箱蓋
用目測方法進行檢驗。
5.5.2.3堆碼試驗
按GB 12463檢測,堆碼高度為2.5m,持續時間24h。
5.5.2.4抗壓力試驗
按GB/T 4857.4進行,堆碼高度3m。
5.5.2.5振動試驗
按GB/T4857.7檢測。
5.5.2.6戳穿強度
按GB/T 2679.7進行,包裝箱紙板通過裁剪經預處理(溫度23℃±2℃、相對濕度50%±5%環境中預處理24h)后的包裝箱獲得,并在相同條件下進行試驗。每個箱體應保留1個上(下)底面或1個側面,底面與側面數量之比為1:1,裁取的紙板大小和數量應滿足檢測標準的要求。
6檢驗規則
6.1檢驗分類
煙花爆竹包裝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2出廠檢驗
按4.1~4.4、4.5.1、4.5.2.1和4.5.2.6的要求進行確認和檢驗。
6.3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4.1~4.5規定的全部項目。在下列情況之一時,進行型式試驗:
—新產品試制定型或老產品轉廠生產時;
—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連續停產六個月恢復生產時;
—正常生產每滿三年時;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或客戶提出要求時。
6.4抽樣
6.4.1以相同材料、相同工藝制作,同一規格、同時交付的產品為一檢驗批,最大批量數5000。
6.4.2煙花爆竹包裝抽樣與合格判定方案見表3。
6.5檢驗
6.5.1缺陷及項目
6.5.1.1輕缺陷:每件毛重、包裝箱色彩、壓痕線、刀口、箱釘、搭舌寬度、印刷標志、箱蓋、提手。
6.5.1.2重缺陷:包裝要求(封裝封口、填充材料、包裝方式等)、包裝箱規格尺寸、含水率、堆碼性能、跌落性能、振動性能、戳穿強度。
6.5.2判定規則
6.5.2.1重缺陷只要有一項不合格,則該件包裝不合格,輕缺陷有兩項不合格,則該件包裝不合格。
6.5.2.2禮花彈產品包裝重缺陷和輕缺陷均只要有一項不合格,則該件包裝不合格。
6.5.2.3每批產品的不合格數小于等于接收數時,則該批產品合格;大于等于拒收數時,則該批產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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